隐私政策
隐私政策
ZEN Camps(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以说明在本网站上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中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
第1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所称的“个人信息”,即关于存活个人的信息,通过其中包含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等描述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以及容貌、指纹、声纹相关数据,和健康保险证的保险者编号等单独即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个人识别信息)。
第2条(个人信息的收集方式)
本公司在用户进行注册时,可能会询问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户号码、信用卡号码、驾驶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此外,本公司可能会从与用户有合作关系的合作方(包括信息提供方、广告主、广告投放方等,以下称“合作方”)收集包含用户个人信息的交易记录及支付相关信息。
第3条(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本公司收集和利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为提供和运营本公司服务
为回应用户咨询(包括进行本人确认)
向用户发送其正在使用的服务的新功能、更新信息、活动等以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的通知邮件
为维护、发送重要通知等必要联系
识别违反使用条款或试图以不正当目的使用服务的用户,并拒绝其使用
让用户查看、修改、删除其注册信息及查看使用状况
在付费服务中向用户收取使用费用
以上利用目的的附带目的
第4条(利用目的的变更)
本公司仅在合理认定变更后的利用目的与变更前相关联的情况下,变更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
变更利用目的时,将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方法通知用户或在本网站上公布变更后的目的。
第5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不会在未事先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所必需,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时
为促进公共卫生或儿童健全成长特别必要,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时
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委托者依法执行公务时,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碍公务执行时
事先告知或公开以下事项,且本公司已向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备案时
利用目的包含向第三方提供
向第三方提供的数据项目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应本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接受本人请求的方法
尽管有上述规定,下列情况提供对象不视为第三方。
本公司在实现利用目的所必需范围内委托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处理时
因合并等原因继承业务时提供个人信息时
与特定者共同利用个人信息时,事先通知本人或使本人易于知晓共同利用的事项、共同利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利用者范围、利用目的及管理责任者姓名或名称时
第6条(个人信息的披露)
本公司在接到本人请求披露个人信息时,将不迟延地向本人披露。但若披露可能导致以下情况之一,本公司可全部或部分不予披露,并将不迟延通知本人不披露的决定。披露时每件收取1,000日元手续费。
可能损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利利益时
可能严重妨碍本公司业务适当执行时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时
尽管有上述规定,关于履历信息及特性信息等非个人信息原则上不予披露。
第7条(个人信息的更正及删除)
用户如发现本公司持有的个人信息有误,可依本公司规定程序请求更正、追加或删除(以下称“更正等”)。
本公司在判断需响应请求时,将不迟延进行更正等。
本公司在进行或不进行更正等决定后,将不迟延通知用户。
第8条(停止利用等)
用户如因个人信息超出利用目的范围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要求停止利用或删除(以下称“停止利用等”),本公司将不迟延进行必要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判断需响应请求时,将不迟延停止利用等。
本公司在进行或不进行停止利用等决定后,将不迟延通知用户。
尽管有上述规定,若停止利用等费用巨大或难以实施,且为保护用户权利利益可采取替代措施时,将采取替代措施。
第9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除法律及本政策另有规定外,本政策内容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变更。
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变更后的隐私政策自发布于本网站时生效。
第10条(联系方式)
如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以下窗口。
地址:冲绳县冲绳市高原4-4-25
公司名称:ZEN Camps
负责部门:营业部
电子邮件地址:info@zen-camps.com

